十堰正式出台《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若干措施》支持我市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 最高奖励500万!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05 03:15:07 查看次数:12342 次
在夯实数字新型基础设施方面,我市明确提出:支持打造工业互联网生态,推进汽车汽配、智能装备、电子等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鼓励龙头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获评国家双跨(跨行业跨邻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或服务本地企业数超过1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3000台(套)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新增接入企业不低于100家的本地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支持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对上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含跨境电商产业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上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上年度新认定的省级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在推动数字产业化升级方面,支持数字经济核心项目建设。对新引进的汽车电子、电控、智能驾驶元器件和集成部件、线束集成模块、传感器等产品项目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在强化数字经济要素支撑方面,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对入园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且园区总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的, 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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